潮州發布2020年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標準
——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人均補差水平。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2月26日,市民政局印發了《關于調整2020年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提高低保補差水平的通知》,明確我市今年城鄉低保標準為:城鎮每人每月772元,農村每人每月532元。人均補差水平為:城鎮每人每月不低于609元,農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76元。與2019相比,2020年我市城鄉低保標準穩步提升,城鄉低保標準分別增加了每人每月70元、每人每月48元;城鄉人均補差水平分別增加了每人每月55元、每人每月25元。
——提高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根據《廣東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按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的要求,市民政局同日印發《關于提高2020年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明確我市2020年城鎮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年不低于14823元、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年不低于10215元。分別比2019年增加了1344元和922元。
潮州市民政局
2020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表單位:元/人月
類別 | 城鄉低保標準 | 城鄉低保補差水平 | 適用地區 | ||
城鎮 | 農村 | 城鎮 | 農村 | ||
一類 | 1050 | 805 | 619 | 廣州市、深圳市 | |
二類 | 934 | 651 | 538 | 珠海市、佛山市(含順德區)、東莞市、中山市 | |
三類 | 824 | 616 | 459 | 惠州市、江門市(不含臺山、開平、恩平市)、肇慶市(不含所轄縣) | |
四類 | 772 | 532 | 609 | 276 | 汕頭市、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云浮市、江門列入三類地區以外的市、肇慶市所轄縣 |
備注: 1.城鄉低保補差水平是指縣(市、區)當月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含分類施保)金額除以當月城鄉低保對象人數得出的月人均補差水平。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地區,農村補差水平應在該地區農村最低補差水平上適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