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辦理
1.戶口簿戶主聯、新生兒聯原件復印件;
2.醫學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4.新生兒本人二寸彩照一張;
5.新生兒父母攜帶以上材料,直接去所在區醫保中心辦理。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三個月內參保,并按當年籌資總額(含各級財政補助部分)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超過三個月參保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按規定繳納下一年度參保費用的,自下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新生兒醫保是在戶口所在地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繳納費用包括財政補助費用和居民個人費用。如果是在居民醫保集中辦理時間(每年11-12月),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繳納,只需要繳納個人部分即可。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三級醫院、二級醫院、一級醫院分別為500元、450元、400元;
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部分,報銷60%;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報銷70%;2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含60000元)的部分,報銷80%。
注:轉外住院的,按市內住院的報銷標準的80%予以報銷。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補貼標準:每人每年50元標準建立門診個人帳戶;
報銷比例:參保居民在區內一級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屬基本醫療保險甲類目錄的,按30%的比例報銷;屬基本醫療保險乙類目錄的,個人自付一定比例后,按30%的比例報銷;屬基本醫療保險丙類目錄的,不予報銷。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一、二、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分別調整為400元、600元、1000元;
住院次數起付標準:同一年度內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醫院起付標準依次遞減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
起付標準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職人員個人自付10%、退休人員個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職人員個人自付5%、退休人員個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統一按10%自付。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特定門診:門診特定項目(病種)起付標準為:精神類疾病300元,其他病種750元。
華律網提示:淮安醫保報銷分為城鎮居民和城鎮職工報銷,需要注意的是城鎮職工門診醫療費用中的特定門診報銷情況為精神類疾病300元、其他病種750元。